徵信情人節抓姦變身“擒人節”
昨天是“情人節”,除了鮮花與巧克力的銷售商狠賺了一筆外,“私家徵信”也有了更多的市場需求——委託調查量不但成倍增長,且雇主不計較費用,只想知道“另一半”在“情人節”時最“私密”的活動。

記者以“調查外遇”為由來到某“私家徵信”。負責接待的工作人員自稱姓劉,是該“徵信社”的偵探隊長,“看來我們是不能幫你,許多手頭上的工作還沒有處理完。”原來,該徵信社的8名調查員在“情人節”前都接到了相關的調查任務,有的調查員甚至分配到了2-3件調查任務,“因為'情人節'的關係,現在我們在節前一周總共接到25件要求調查的案子。”劉隊長表示,一到“情人節”時他們就有點忙不過來了,調查費用最低也要過萬才能幫助調查。

不少法律工作者認為,“私家徵信”並不符合公安部的相關規定,屬無證經營甚至違法行為,容易侵犯他人的隱私權,而“委託人”的行為也可能被“偵探”利用,使其成為受害對象。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duanlian197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