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新娘:定居要財力證明早該取消
台“行政院長”劉兆玄昨天宣布,即日起取消非台灣籍配偶申請居留或定居必須提出約41萬元新台幣財力證明規定,以後只要提出證明證實“生活保障無虞”即可。這個消息迅速在大陸新娘的網上聚集地“大陸新娘配偶論壇”傳開,得到大家廣泛關注。大陸新娘Shirley明確表態,這個規定早該取消,“哪有地方是這樣的,分明是歧視”。也有人表示,“希望大陸配偶的其他權益也能得到公正對待,例如縮短身份證的年限、探親以及教育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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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uanlian197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