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資源回收在重慶出台
近日,市商委擬訂出台了《重慶市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規範》。

按照該《規範》,從現在起,一是全市所有再生資源回收站點的設立必須遵循統一規劃、標識、著裝、價格、計量、車輛、管理,及經營規範的“七統一、一規範”原則進行設置,社區回收站點必須採用綠色環保輕型建築材料建設。

二是城區將按每1000—1500戶居民設置1個回收站點;鄉、鎮每1500—2000戶設置1個回收站點,每個回收站點面積不少於10平方米。所有的規範回收站點均將採取統一標識。

 

三是再生資源集散市場應由商品交易區、分揀加工區、倉儲配送區、資源回收商品展示區、配套服務區和培訓中心等“五區一中心”構成,其面積不少於100畝,並必須首先通過環保部門環保評估及生產技術標準的資質認定。

四是站點的從業人員還必須通過培訓,持證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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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uanlian197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