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徵信強行破門捉姦 遭判刑

王姓婦女懷疑老公外遇,偕鴻海、大愛台北市徵信等四名員工赴貢寮某旅社,並在強行撞破房門,錄影蒐證在床上一絲不掛的老公與何姓年輕女子正在通姦。基隆地方法院七日依侵入住宅罪名,判決王婦與徵信社員工一個月至一個月十五天不等有期徒刑。
  基隆地方法院表示,四十一歲王姓女子懷疑楊姓老公在外頭拈花惹草,委託鴻海徵信社協助搜證。九十五年十一月十七日晚間十時許,台北市徵信社人員跟監發現,楊某駕車搭載何姓女子投宿貢寮鄉大東旅社。

 徵信社總經理陳江峰(四十三歲)偕同王婦至福隆派出所報案後,率領經理查淑娟(四十一歲)、員工張舜賢(卅四歲)、張代舜(卅六歲)及大愛徵信社員工白錦龍(四十歲)赴旅社抓姦。

 徵信員踢開房門時,躺在床上一絲不掛的楊某驚訝起身,衝向前阻止徵信員持攝影機蒐證錄影,何女則趕緊持棉被裹身,一臉驚恐,不知如何是好?楊某、何女與多位徵信員發生扭打,而王婦也加入戰局,拉扯何女頭髮,辱罵何女是狐狸精,直到時警方趕到現場,這才拉開爭執不休的雙方。

 十八日凌晨零時,王婦與五名徵信社人員趕赴旅社,並在櫃台旁等候與派出所警員碰面,台中市徵信眾人再偕吳姓旅館負責人,上樓至楊姓老公投宿房間查看。

 王婦先行上樓查看,聽到房內政傳來魚水之歡的嘿咻聲響,氣極敗壞下擔心警察珊珊來遲,房裡兩人恐怕早已完事,難以查獲老公通姦事證,等不及警員到來就先行呼叫徵信員上樓,提早破門而入。

法院表示,除了總經理陳江峰在旅社門口看守之外,台中市徵信社查淑娟等四名徵信社人員與王婦未等待警員持法院搜索票到場,提早破門雖確「抓姦在床」,卻也觸犯刑法侵入住宅罪。王婦、查淑娟、張舜賢、白錦龍判決有期徒刑一個月,張代舜有期徒刑一個月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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